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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23年招录18名司法雇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10 21:2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7-10       报名截止:2023-07-13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审判工作力量,缓解审判执行工作压力,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高法发﹝2016﹞4号)、《浙江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浙高法﹝2021﹞116号)等相关规定,我院司法雇员编制核定64人,现有46人,缺编18人,拟面向社会招录8人,在本院在职编外审判辅助人员内招录10人,合计18人。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制定招录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录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和技能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录人数及条件

  招录

  岗位招录

  类别招录

  人数年龄基本要求条件

  司法雇员对外8大专学历:28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学历:32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硕研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1.大专及以上学历;

  2.法学类专业优先。

  司法雇员对内10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合同签定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至7月13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报名表》(见附件)后将报名材料扫描拍照打包,邮件主题注明“司法雇员招录报名+姓名”发送至court_xh@163.com。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

  (3)户口簿;

  (4)学历、学位证书;

  (5)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资格初审: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4日开始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情况将通过邮件进行反馈。

  四、组织考试

  (一)笔试

  1.司法雇员笔试分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知识。

  2.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拟安排在7月下旬,地点另定。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

  (二)对外招录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

  1.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2.面试。

  有关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对内招录考试

  对内招录的司法雇员,采取笔试和工作业绩考核的方式,工作业绩考核占总成绩的50%。

  1.资格复审。

  工作业绩考核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2.工作业绩考核。

  对内招录人员采取工作业绩考核的方式考评,主要考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遵纪守法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工作业绩考核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内部网站进行公布。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统一划定。考生的总成绩达到合格,进入体检。

  五、考察和体检

  1.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录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及公示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网-通知公告栏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录用合同。

  本次招录期间的有关信息及《报名表》可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告公示栏内查询下载。(http://court.hzxh.gov.cn)

  联系人:余鸿、何秋婷

  联系电话:88497898、88497862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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